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送「單側損學生學習輔具諮詢窗口表」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8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2652A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維護單側聽損學生學習權益,請學校協助提供相關人員(學校特教教師、導師或相關業務人員)諮詢窗口聯絡資料,並加強宣導:
(一)請學校依學生之聽損情形安置適當的座位。
(二)協助單側聽損學生所需之學習輔具借用,以改善學習情形及在校人際互動。
三、臺中市政府辦理單側聽損學生業務承辦聯繫窗口:
(一)業務承辦人:李嬬玉。
(二)連絡電話04-22289111。
(三)電子信箱thdf5104@tc.edu.tw。